一、项目编号:
320682-2024-03-0353
二、项目名称:
外科病房楼装修改造及医疗辅助用房建设工程EPC项目检测服务
供应商名称:
如皋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宏济路166号
中标(成交)金额:
元 费率:45%
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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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如皋市中医院外科病房楼装修改造及医疗辅助用房建设工程EPC项目检测服务 |
服务范围: | 如皋市中医院外科病房楼装修改造及医疗辅助用房建设工程EPC项目检测服务,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材料检测项目包括见证取样类、主体结构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屋面材料检测、饰面材料检测、防水材料检测、门窗、型材、玻璃检测、密封胶检测、建筑能效测评、化学分析、水质检测、其他相关检测等。 |
服务要求: | (一)工作程序 根据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及现场负责人指令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测及现场质量检测,同时需按国家强制性规范及验收要求在监理见证下完成各项检测任务;每次送样或成交人现场取样,需要采购人代表签发检测委托书,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未经采购人代表书面委托的检测项目,采购人不予认可。 (二)主要任务 每次检测均按照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规范操作,出具正规检测报告,成交人不能拒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监理的合理检测要求,需充分考虑其中的风险因素。 (三)检测程序 1、由采购人将受检产品交给成交人实施检测。 2、成交人在接到检测委托后一小时内能到达现场进行检测。成交人交通工具自理,采购人不承担交通费用,成交人也不得要求施工单位派车接送。 3、每次送样或成交人现场抽样,采购人需填写检测委托单,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4、本工程检测范围内的检测项目如成交人不具备其中某项检测条件的,由成交人委托第三方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且需经采购人确认。若委托第三方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的项目必须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合同,且受托单位必须符合相关检测资质要求,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实施,其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四)检测成果 1、成果具体内容:每次检测完成后出具具体检测报告。 2、时间要求:每次取样后7个工作日内,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出报告,应事先与采购人沟通,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出报告周期。 |
服务时间: | 与工程施工同步,且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材料检测规范要求,在每次取样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价报告(特殊情况经采购人批准的除外)。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标准,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材料检测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邹美霞、陈萍、葛仁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叁仟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名称: 如皋市中医院
地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大司马路269号
联系方式: 0513-80695213
名称: 南通皋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如皋市海陵大厦北四楼
联系方式: 15370932235
项目联系人: 缪先生
电 话: 0513-8069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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