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骆马湖水源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2023〕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润城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润城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骆马湖水源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口、自流管及连通管工程(新建骆马湖取水口103万m3/d,扩建中运河取水口由38万m3/d至113万m3/d);水源厂工程(土建40万m3/d,设备15万m3/d);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水源地清淤、厂区景观等。
2.3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完成骆马湖水源工程(含结余资金及预备费增做项目)质量检测工作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招标范围:骆马湖水源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环境备案类检测、见证类、专项类、实体检测及备案类材料检测、钢结构工程专项检测、沉降观测、基坑监测、地基承载力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含高应变、低应变,抗压、抗拔、水平承载力静载实验等以及图纸包含的检测内容)等涉及到的一切检测服务。
服务内容: (1)配合委托人进行现场质量管理;按相关规范规定的频率对项目进行质量抽检;对标准试验进行抽查复核抽检;检查关键工程的工艺性试验;对施工承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 (2)根据委托人要求参加专题例会;(3)配合委托人日常检查及过程验收、竣工验收; (4)与本项目检测服务有关的其他相关工作。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每次检测项目完成后7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并满足工程实际进展需要。
2.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省、市现行工程检测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2.6骆马湖水源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1)见证类、专项类、实体检测及备案类材料等检测部分:对已完成检测工作量计算检测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付款最小金额为5万元。不足5万元的,计算至下季度,依此类推;(2)室内环境备案类检测、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建筑能效测评、系统节能检测工作完成并提供每项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后一次性付清该项检测费用;(3)待检测项目全部完成并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后付清余款;(4)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相应发票、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5)因本合同产生的违约金招标人有权直接从未付服务费用中扣除。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省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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