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发包公告
项目编号:321281202403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化港科技材料一期工程已由兴化市行政审批局以 兴行审备[2024]3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四通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化港科技材料一期工程检测进行公开发包。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 兴化市经济开发区南官河以西、S333省道以南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4610.21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3212812024038401 | 兴化港科技材料一期工程检测 | 兴化港科技材料一期工程检测 | 95.44252 | 150日历天 |
2.4 付款方式:项目全部检测合格付实际工作量的50%,满一年付至实际工作量的80%,满两年无质量问题结清余款(不计息),每次支付服务费时,服务方应按现行国家税务法规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8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和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工程(须包含静载检测及低应变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室内环境、材料检测、防水材料、门窗等备案检测]
(2)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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